

為什麼大家都討厭流浪狗?
很多狗狗會變成流浪狗都是因為大家ㄧ頭熱的隨潮流養,發現自己養不好就丟棄。
它們也是很無辜的,會造成所謂的髒亂也是為了討生活啊!
它們怎麼會知道不可以大小便在人行道?
老實說,我們怎麼可以有權利說要把流浪狗趕出去林口 (或是其他地區)
地球是大家的,包括動物。而我們所謂土地是我們人的,也是人類發明的。
ㄧ起生活在地球上,不是就應該互相尊重嗎?
大家不是都流行口口聲聲 "人權,人權" 那動物的權利呢? 它們也有權利活下去啊!
不要對他們趕盡殺絕!!!
我也曾經被凶惡的野狗天天追著跑,但這又不是大部分的野狗。
我們不能寬容的對待動物嗎? 對於殺人犯就可以因他後悔犯下的錯誤要求大眾原諒。
流浪狗有那嚜罪大惡極嗎??
話是沒錯,但態度與責任是要靠教育宣導來培養,因為這不只是養狗問題而是整個大環境的風氣問題
在國外很多人不生孩子而去領養,如果沒有大愛還真做不到,所以甚至有人會選擇身體有殘缺的孩子來照顧,不去挑黑人黃種人或白人,而我們的社會價值觀是自己能生何必領養 ?流浪漢的問題也頭痛,所以鄙人以為社會在對人的照顧尚未全面時,養狗的限制與罰則應從嚴考量
<SPAN style="BACKGROUND-...(恕刪)
我們曾想過"割聲帶",但真的很殘忍~作罷!
有種口罩可以讓狗無法狂吠,
但是找出狗吠不聽制止的原因,比較重要.
她說
流浪狗兒很可憐
又不像人類可以去工作賺錢
然後買東西吃~~~
若運氣好
有人拿東西給牠們吃
就還好
若運氣不好
沒有遇到人類餵食
就開始餓肚子~~~
我鄰居想到流浪狗兒的無奈
結果她有帶幾隻狗兒去家裡過夜
一個不小心
汪 汪 大叫幾聲
她的鄰居就說:
更無奈~~~
想要賣房子搬家好了~~~
所以陷入
兩難~~~

別亂動用私刑
也就是說,如果主人真的放縱狗狗亂吠亂叫,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被罰錢,但是也奉勸大家,最好交給執法單位執行,千萬別怒極攻心、動用私刑,
因為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同樣有規定: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第79條);未經他人許可,釋放他人之動物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第88條),所以千萬別私自拿狗狗出氣。
"狗就是會叫並不能免責"養狗者有義務禁止狗吵人.
而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也會觸法.
謝謝你唷!
我們曾想過"割聲帶",但真的很殘忍~作罷!
希望大家可提供更好的方法,讓狗狗們不再引人側目!
違法繁殖,賣狗的人.
違法棄狗的人.
不是在於買不買這個動作
或
是不是買名犬的問題上
而是
在決定養狗之後的態度與責任
這才是愛不愛狗的重點
小妹我也養過流浪狗,後來叮叮被車撞死了,我們哀悼了好一陣子
搬來林口後也決定不再養狗
狗會叫是天生的,控制不了牠是事實,因為狗叫聲惹惱很多鄰居更是慘事一樁,有些人受不了有色眼光就拋棄牠們,也有因狗狗久病不癒而拋棄牠們,因為種種因素而使這些流浪狗有著不安全感,進而攻擊人當然也有打架搶地盤而互咬的,但不管什麼原因總之因保護流浪狗而使人受傷就本末倒置了
記得日本江戶時代有個將軍頒了個憐犬令~只要人傷狗就定罪入獄 ,惡犬不斷繁衍,結果弄得民不聊生
現今在歐美日對於養寵物規範很多,鮮少有棄養事件,甚而有愛犬繼承百萬美元遺產,但這是在民生民權民主環境純熟的基礎上,畢竟在台灣對人權的真正意義都還爭辯不休的情況下談狗權可能太沉重了吧?光是在社區有狗主人放任愛犬隨地大小便卻也不以為恥, 神經質的狗亂叫即使半夜不休息主人也無可奈何更何況身為鄰居的我們,即使養過狗的外子也會有衝動去理論一番;何況路邊的流浪狗
狗跟孩子一樣,需要極大的空間也需要適當消耗體力,但在公寓大廈中畢竟活動空間有限,人權也是優先考量,無法放任狗狗,愛牠卻也害了牠,人會養寵物都是為了自己的喜好,但如果真正愛狗應該會選擇流浪狗,而不是買隻名貴犬

發現狗或流浪狗擾鄰請依法報請鄉公所清潔隊處理
法規名稱: 臺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 (民國 97 年 12 月 17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立法目的,加強犬隻管理,維護環境之安寧及安全衛生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機關及其權
責劃分如下:
二 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遊蕩犬隻捕捉及犬隻污染環境取締事項。
三 本府警察局:辦理犬隻傷人、妨害安寧、被虐待案件之處理事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得委辦鄉(鎮、市)公所執行。
第 7 條 遊蕩戶外顯係無主犬隻,應捕捉送交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繫留,並依下列
規定處置:
一 限飼主於收受合法通知後七日內,憑身分證明文件領回。
二 未辦理登記或逾前款期限未領回之犬隻,經公告逾七日無人認養者,
依動物保護法之規定處理。
前項犬隻收容應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由本府另定之。
第 8 條 飼主攜帶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視犬隻類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佩帶預
防注射識別牌,如有便溺,飼主應即清除之。
。
第 11 條 依動物保護法、本自治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而不
履行者,按其情節輕重,依行政執行法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怠金或代履行。
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5105337&code=A09&type=A

雖然也曾受到鄰居指責、謾罵,搞到人皆怒之,不過我也會反省,儘量不要影響到鄰居,但動物的本能反應就是會叫,尤其是感到受威脅時,就有一位阿婆走過我家門口,還一直作勢拿石頭丟牠,狗狗就一直對他叫,我已經把它抓住制止了,阿婆還一直作勢,甚至口出惡言,我又能奈何?人有人權,狗也該有自我保護的權力吧!
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
1.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2.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3.違反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參考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中也有提到與飼養寵物影響安全與安寧相關的部分,包括;
1.第70條,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2,000元以下罰鍰。
2.第72條,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6,000 元以下罰鍰。
別亂動用私刑
也就是說,如果主人真的放縱狗狗亂吠亂叫,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被罰錢,但是也奉勸大家,最好交給執法單位執行,千萬別怒極攻心、動用私刑,
因為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同樣有規定: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第79條);未經他人許可,釋放他人之動物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第88條),所以千萬別私自拿狗狗出氣。
"狗就是會叫並不能免責"養狗者有義務禁止狗吵人.
而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也會觸法.
明知抽菸對身體不好
但還能爭論其權益與否
那是因為人自身的問題
雖人狗立場不同
但也是生命體
問人權重要還是狗權重要
這對有養(愛)狗的人是沒有答案
不過有個相似處
儘管嗜菸者盡可能遵守規定不影響他人
反對的人仍要挑惕
人(香菸問題)都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完美
更何況是禽或獸
相信寶貝媽
也盡可能不影響他人為則在養狗
但遇到像阿婆的行為
寶貝媽想不破功也不行
在討論人權重要還是狗權重要之前
先看事情再定奪吧
否則我家也有養狗
那也不用講上面那些廢話
一面倒說阿婆不對
為了支持狗權而支持
答案不就出來了
這樣能接受嗎

雖然也曾受到鄰居指責、謾罵,搞到人皆怒之,不過我也會反省,儘量不要影響到鄰居,但動物的本能反應就是會叫,尤其是感到受威脅時,就有一位阿婆走過我家門口,還一直作勢拿石頭丟牠,狗狗就一直對他叫,我已經把它抓住制止了,阿婆還一直作勢,甚至口出惡言,我又能奈何?人有人權,狗也該有自我保護的權力吧!

雖然也曾受到鄰居指責、謾罵,搞到人皆怒之,不過我也會反省,儘量不要影響到鄰居,但動物的本能反應就是會叫,尤其是感到受威脅時,就有一位阿婆走過我家門口,還一直作勢拿石頭丟牠,狗狗就一直對他叫,我已經把它抓住制止了,阿婆還一直作勢,甚至口出惡言,我又能奈何?人有人權,狗也該有自我保護的權力吧!

後來想想算了,畢竟牠們也是會顧這個區域。
如果您更好心,可以帶牠去看獸醫.
聽說"寄生蟲"會讓狗狗發瘋.

後來想想算了,畢竟牠們也是會顧這個區域。
Teresa 1F 發現自己養不好就丟棄...
綠玫瑰 66F 對街一群野狗就對我狂吠,要衝過來咬我的樣子..
神騎士 14F普遍人類錯誤慈悲行為...
太好了.時下的年輕人
也對小生命疼惜有加
雖然之前有學生虐狗致死的幾個新聞
但相信那只是極少數的案例
希望有他們的重視
能為小生命得到更多的愛護與尊重
MP老師
說真的
要年輕人去研究不存在的歷史人物
還不如時下這種活生生話題的來的有興趣吧
請問您是挑了哪三篇文章?
錢
才是重點.
雖然曾經被追被咬過
但不減我對流浪狗的愛

每次走到流浪狗旁邊,我總會發出吱吱吱的聲音去引起他們注意(其實我心裡很怕被咬的....)
抱歉偶離題了
大家也是這樣想的, 不是嗎?
我們期待政府拿出魄力來.
為流浪貓狗請命 愛狗人士下跪
2009/11/17 15:01
動物保護團體17日再度出擊,為流浪貓狗請命,100多人站在行政院門口大聲抗議,要政府正視流浪貓狗的問題,立委田秋堇更表示,收容所的環境比納粹集中營還差,連水都沒的喝,還有愛狗人士不忍流浪狗的處境淚流滷,當場下跪。
雙腳跪地,泣不成聲,目前流浪狗的待遇讓人實在很不忍心,100多位動物保護團體人士齊聚行政院,為流浪貓狗發聲,捕捉的過程不人道,而一旦被送進收容所裡頭,更是惡耗的開始,全國有17個縣市,是由清潔隊負責捕捉流浪貓狗,動保團體要求廢除這個爛制度,並且在中央及各縣市成立動物保護處、關閉全台流浪貓所。
圖片上的狗狗,露出無助的表情,腳被卡在鐵龍裡,收容所卻沒人來處理,流浪犬貓問題一天不解決,就有更多無辜貓狗因此喪命。
白鴿:不知圖中↑的狗狗,是否劫後餘生
不要大家只會陳情
而沒有實際去救援
AGREE 阿法的看法,
但若政府有此決心,
一旦發布養狗稅後
相信一時之間路上會有更多的無晶片狗狗 或者 假資料晶片狗狗流浪街頭.
因為將會有更多不想繳稅的人將狗丟棄路頭.
唉, 更可憐.
新法不朔既往,
可以定一期限,請現養狗者帶到配合獸醫處將狗植入晶片,登記,
新法施行後,這些狗不需繳稅.
AGREE 阿法的看法,
但若政府有此決心,
一旦發布養狗稅後
相信一時之間路上會有更多的無晶片狗狗 或者 假資料晶片狗狗流浪街頭.
因為將會有更多不想繳稅的人將狗丟棄路頭.
唉, 更可憐.
法大人發言 :
有些人虐狗,因為心理(或精神)不正常.
有些單位虐狗,因為沒有經費,人力照料補來的狗.
有些人虐狗,因為半夜被吵的精神分裂,卻求助無門.
有些人虐狗,因為那狗嚇到他,咬傷他或他的家人.
只要是正常人,誰沒有愛心?
誰三更半夜不睡覺,跑去虐狗?
人道的管理方法需要很多錢,錢從哪裡來?
個人建議用之於狗,取之於狗,
每年課征狗稅是一定要的.比照汽車cc數,越大的狗課越多錢
(因為萬一變成流浪狗,政府要花比較多錢)
不清狗便,也是要重罰.
任狗狂吠擾鄰,也是要重罰.
繁殖狗,賣狗,更是要課重稅!
(因為萬一變成流浪狗,政府要花很多,很多錢)
狗稅越多,罰款越多,政府可以請很多人照顧流浪狗.
流浪狗就被照顧的越幸福!
最後無照繁殖狗,賣狗,應該比照販嬰,處刑事責任!
,亂棄養狗,應該比照棄嬰,處刑事責任
贊成 + 1
並且 應該包含各個種類的 <寵物>
像巴西龜 美國螯蝦 福壽螺 已經造成河川生態問題
綠繡眼的數量 快要比麻雀多 ..............
真的很痛心. 怎麼會有這麼變態的人!!??
這些被虐的狗往往是流浪狗.
同理心. 如果我是這些狗狗, 我該會有多痛!!
**
但是阿法說的也是有理.
殺人的人有罪, 隨便咬人的狗有罪,
請問該如何管理這些狗狗, 有答案了嗎?.. 還是無解? 唉!
**
好美ㄡ~

狗狗也是個生命
當你要欺負他的時候
可不可以想想如果你是他的時候有多痛
每每看到受虐兒跟動物的新聞時
真的好心痛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
難道你們都沒有受傷過
沒有挨餓受凍過
不能感同身受嗎?
我想這一切是需要從最基本的人文道德教育開始吧!
拔比 & 麻咪們
好好的教育我們的孩子
讓這個社會因為他們的長大
而持續的改善吧
別再放任我們的孩子
學習不良的示範
有些人虐狗,因為心理(或精神)不正常.
有些單位虐狗,因為沒有經費,人力照料補來的狗.
有些人虐狗,因為半夜被吵的精神分裂,卻求助無門.
有些人虐狗,因為那狗嚇到他,咬傷他或他的家人.
只要是正常人,誰沒有愛心?
誰三更半夜不睡覺,跑去虐狗?
人道的管理方法需要很多錢,錢從哪裡來?
個人建議用之於狗,取之於狗,
每年課征狗稅是一定要的.比照汽車cc數,越大的狗課越多錢
(因為萬一變成流浪狗,政府要花比較多錢)
不清狗便,也是要重罰.
任狗狂吠擾鄰,也是要重罰.
繁殖狗,賣狗,更是要課重稅!
(因為萬一變成流浪狗,政府要花很多,很多錢)
狗稅越多,罰款越多,政府可以請很多人照顧流浪狗.
流浪狗就被照顧的越幸福!
最後無照繁殖狗,賣狗,應該比照販嬰,處刑事責任!
,亂棄養狗,應該比照棄嬰,處刑事責任!